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待宰圈改造项目询价比价书
发布时间:
2025-07-03
来源:
第一章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待宰圈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待宰圈改造项目已获批准,现采用公告发布的方式公开询价。
一、项目内容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待宰圈批发区项目改造。
二、参加询价比选资格和条件
1、合作商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作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报价及工期:
1、总控制价为:42392.39 元,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工期要求:20天。
3、项目地点: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园毛塘大道669号
四、现场查勘:
请各有意参加单位于2025年7月9日(星期三)10:00来项目地现场踏勘,各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探勘地点: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园毛塘大道669号)。联系人:余鲲;联系电话:13973743786。
五、比选方式:
根据各单位的报价情况进行排名,选择满足我司条件的合理最低价为排名第一候选单位,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则最低报价相同单位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合理最低价。比选结果由采购人通知成交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询价文件发布方式:本询价文件在6163银河.net163.am网站发布。
七、询价响应文件内容、送达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询价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1、报价单位基本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类似业绩: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证明资料。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无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承诺书;
5、服务承诺书: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须提供服务承诺书。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0: 00(询价截止时间)前将密封报价响应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须在截止时间前寄到)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园毛塘大道669号)。联系人:余鲲;联系电话:13973743786。
八、本项目第一次响应单位如不足三家,在事项及内容没有变动情况下,将直接发布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响应单位如不足三家,则在已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确定该项目成交人。
九、本询价函解释权归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 日
附表:相关要求及说明:
编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2 |
报价文件份数 |
一份。 |
第二章 采购要求
一、采购要求:
1、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则上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含完成本文件全部工作内容(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及采购方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他工作),并满足服务期限、质量、安全和运输要求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运输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调整及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银行手续费、增值税等项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一并计入单价中。
3、报价清单:见合同附表一。
二、项目图纸及说明
附注:1、拆除现有红色标记区域猪栏里的交易设施、钢制围栏、恢复标记1到7号猪栏中7面隔墙;2、将原来大猪栏间隔成小栏,每个猪栏配备水槽、饮水器,栏门;3、恢复猪栏现场部分拆低的栏墙,4、维修交易区和此次施工区域的喷淋系统。
三、其他要求依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待宰圈批发区改造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乙方: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合同价款及施工工期
1、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2、工程承包范围: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待宰圈批发区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总价: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合同总价为:
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设计变更,该总价不予调整。
4、总工期为20天日历工期。
5、开工日期:2025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25年 月 日
三、工程管理
1、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成立本工程的项目部,项目部名单须和谈判文件中名单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
2、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并要求到岗率100%,并不得同时管理其它工程 。如有违反此条规定,将要求乙方承担不少于1000.00元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说明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不得擅自修改。
4、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整洁,施工垃圾应清运出施工场区或委托物业公司清运(需向其缴纳费用)。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本工程成品保护负责,在未验收交付前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严禁在建筑结构上乱开乱挖。乙方不得损坏其它设施设备,并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备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如遇必须拆除的,且谈判邀请工程量清单无此项工程量,甲方须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增加相应的拆除及恢复工程量。
6、本工程材料采购必须符合乙方在谈判中提供的材料样本,在采购材料前必须经过甲方的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施工期间应做到规范、文明施工,及时按验收规范要求健全技术、质量、安全文明资料。
四、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修建工程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设计、现行的施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与规范进行。
2、验收除按国家和省市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外,并根据认定的样板材质及有关会议确认的文件进行验收。
3、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且应与谈判时上报甲方的封样一致。否则,不得在本工程使用。暂定材料需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
五、图纸及可能发生的变更
1、工程竣工图:本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贰份竣工资料及叁份竣工图。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修改任务由乙方完成,但需经甲方确认才能作为变更依据。设计修改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及验收
1、工程总工期应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程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重做直至达到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单位负责。
2、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完工,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七、保修要求
1、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年内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到场保修,且应保证维修质量,不得出现针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的情况。否则,甲方将另派人员修理,修理费从保修金中按实扣支。
八、安全防护
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安全、文明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一切费用。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提供材料堆放场地、临时设施场地、水源和电源。
2、负责协调、确认施工成品损坏的原因、责任及赔偿。
3、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甲方提供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内容必须由乙方全部自行完成,不得转包。
2、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检查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直到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3、乙方应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的分项、分部质量进行自检自评,并及时将评定结果和完整齐全的技术质量资料送交甲方,便于验收。
4、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计划,经甲方审核后认真实施。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必须保护所有建筑结构和安装的成品。
8、乙方在工程验收前必须将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清运干净。
9、如乙方违反以上乙方职责,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还未整改,甲方有权实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乙方负责本项目施工时应处理好周边关系协调工作,不能以周边关系为由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工期。
十、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甲方在30天内予以审核。双方核定工程总造价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工程项目全款的专用发票后,七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造价的97%,余下3%作为保修押金。保修壹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七天内无息退还。)
2、本合同中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时间从收到乙方工程发票时开始计算。乙方必须在该工程施工的当地税务部门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3、甲方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支付合同款。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如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每逾期一日,除工期罚款外,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工期罚款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须赔偿相应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引起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中另有约定的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做调整: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三日内,将调整的原因及涉及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十三、仲裁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求得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十四、其他
1、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
2、谈判邀请文件、谈判文件、询标答复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表: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待宰圈批发区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人工综合单价 |
人工合计(元) |
主材及辅料综合单价 |
主材及辅材合计(元) |
备注 |
1 |
拆除隔墙及水箱 |
M³ |
1.96 |
|
|
|
|
建筑垃圾场内转运至指定地点 |
2 |
新砌隔墙 |
M³ |
21.77 |
|
|
|
|
1、240*115*53实心红砖;2、240墙厚;3、墙高1.2m;4、新旧墙体及地面交接处植筋加固,每米一根 |
3 |
新砌隔墙处水泥砂浆粉刷 |
M² |
181.41 |
|
|
|
|
|
4 |
砌水槽及配套饮水器 |
套 |
15 |
|
|
|
|
水槽长度3M,按现场猪圈尺寸定制 |
5 |
新做栏门M1510 |
个 |
8 |
|
|
|
|
1、热镀锌国标,2、门外圈Φ32mm管,竖管Φ25mm,间隔100mm,3、门框7#热镀锌角铁,穿墙螺栓固定4、栏门高1米,宽1.5米, |
6 |
喷淋系统恢复 |
项 |
1 |
|
|
|
|
|
7 |
建筑垃圾外运 |
项 |
2 |
|
|
|
|
暂估2车(综合单价含建筑垃圾外运) |
8 |
合计 |
|
|
|
|
|
|
|
9 |
施工直接费 |
|
|
|||||
10 |
施工管理费:3% |
|
|
|||||
11 |
合计费用 |
|
|
|||||
12 |
税费:9% |
|
|
|||||
13 |
费用总计(元) |
|
|
报价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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